1、根据生产环境的菌落数、季节气候条件、水源、原料等情况适当调整添加量,一般使用浓度为1-5‰,实际添加量请用专业微生物试验得出。
2、在树脂、纸张、商标纸、绢花、蜡线、皮革、虫胶漆、制鞋等产品建议添加量1%。
3、水性乳胶漆、丙烯酸乳液、醋丙乳液、聚丙乳液、涂料等产品中,建议添加量5%。
4、塑料、橡胶、电线电缆、纤维、无纺布、木材等产品中,建议添加量3%。
注意事项:
避免与眼睛、皮肤及衣服的接触。不可以不带防护手套处理。戴护目镜或面罩及橡胶手套。在使用之后,所有的防护装备要清洗干净。避免吸入粉沫,受污染的衣物要及时移走或清洗。